移民后怎么注销中国国籍?
注销中国国籍没有移民成功之前是没有操作的,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只有移民成功获得外国护照之后才能注销中国国籍。注销国籍按照国籍原则应该走以下程序: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复印件,提交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持有有效旅行证件,亦可提供该证的复印件),填写《注销户口申请书》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并没有这么简单。以加拿大移民为例,客户拿到枫叶卡(绿卡)的时候就已经拥有加国国籍了,但此时中国国籍并没有被注销。要注销中国国籍需要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注销了中国国籍,那么就丧失了回国居留的权利,也无法再回到中国。 也就是说,放弃国籍就意味着成为无国籍人士,将会影响子女入学等事宜。所以非万不得已,不要轻易选择放弃国籍。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国家虽然允许双重国籍,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认定和披露。
例如美国,虽然法律上不承认双重国籍,也不强制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自己的国籍,但其签证官在审核申请者材料时,会认为你不可能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公民身份而给与拒签。同样,澳洲也认定双重国籍为违法行为,并对此类申请者作拒签处理。 所以即使获得了一个国家的永久居民的身份,也并不是一定能得到另一个国家的入境许可的。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获准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二)定居在外国并已取得该国长久居留权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
二、申请人应亲自向其定居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用中文填写的《申请退籍申请书》、《申请退籍自述事实表》各1份。
(二)申请人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
(三)申请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用铅笔在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四)申请人在华有无民事权利义务未了结的情况证明原件(应由区、县公证处出具,如在未持有效护照的情况下申请退籍,该证明由原户籍所住地公安机关出具)。
(五)申请退籍理由的相关辅助证明(如申请人属中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申请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所在国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如属在国外定居并已取得该国长久(或永久)居住权的,提供定居地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六)定居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在该国的所有近亲属,声明表示同意申请人退籍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中国大使馆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退籍条件、申请材料无误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发给退籍证书,其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由该中国使领馆收缴;作出不批准决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籍的申请,经中国使领馆批准后,即生效不能撤销。
退籍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5天后生效,凭此证书并在其护照加注退籍证明后,即可到原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出国前户口注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回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