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属于什么签证?
Q1类签证是加拿大移民部发给一些因为与加籍公民有亲属关系而申请来加定居的外国公民,这类签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受抚养的子女类(Dependent Children), 他们必须由加籍公民的父母或父母中的一人带同身份证和出生证明申请; 或者是由加籍公民的兄弟姐妹带同身份证和出生证明申请,申请人还须提交与加籍公民的关系证明文件.
另一种是配偶及同居伴侣类(Spouses and Common-Law Partners), 他们必须是与加籍公民结婚,或在过去十年中已永久同居满四年,而且双方均没有再婚。 配偶或未婚同居者如携带未满18岁以下的孩子来加,则孩子也应得到此类的签证。如果年满18岁,则他或她可独立取得学生签或其它类型的签证。
一般来说,申请这种入境签证时是不需要递交存款证明的(除非移民局要求).但移民局有权随时提出查询,以确定该家庭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加生活.所以最好还是准备一点。一般认为,一个四口之家的经济负担能力是指60,000加元/年,两个孩子以上的话还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