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绿卡还征税吗?
在美国,无论是拿旅游签证还是拿绿卡,只要你在美国境内,并且年满18岁,你都会被美国国税局视为美国的纳税人,都需要申报并缴纳联邦所得税。 至于州税和当地消费税,如果你不在西部13个州(阿拉斯加、阿肯色、科罗拉多、伊利诺伊、印第安纳、堪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苏里、明尼苏达、蒙大拿、内布拉斯加、南北卡罗来纳和新墨西哥)之一,则不需要考虑州的税收问题;如果在上述地区之内,你需要咨询相应的州政府机构。
由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而美国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是单一比例税率,因此中国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的时候需要扣除免征额6万美元,然后乘以15%的税率,就是应当缴纳的税款。举个例子:假设某外国人2014年内在美国的收入为10万元人民币(注意这是税前收入),那么他/她应缴纳的税款=(10万元-6万元)×15%=7500元。如果该外国人2014年在中国的收入为12万元人民币(同样注意这是税前收入),那么他/她在中国的应纳税款=(12万元-6万元)×10%=2000元,两者合计9500元。
当然,这个例子中为了计算简便,忽略了境外所得报税的问题以及免税收入的项目,如退休金、救济金等。 另外,根据美国税法,纳税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税宽:
1.已婚夫妇各自年收入不超过$75,000的,夫妻合报无需单独报税可以共享税宽;
2.单身人士年收不超过$45,000,且没有小孩的;或单身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总收入不超过$75,000也可享受同等的税宽政策。 但以下情况不能享受税宽:
1.过去三年中有逃税漏税行为;
2.是外国政府的官员或高级职员;
3.有欺诈或其他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否有绿卡,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免税额度,这个免税额度一旦使用,无论是否用完,都不得结转次年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