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海关允许带中药吗?
1.不禁止,但进关时可能会有麻烦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药品的正规中英文名称(药厂出具的英文正式文件)及说明;(-)提供药品的厂家地址、电话和邮箱,以便于海关联系查询; (-)提供进口药品的合同和发票,合同中注明药品名称和数量;
(-)提供卫生检疫部门颁发的《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医药产品注册证书》。如为中药,另需提供国务院药品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药材进货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两份且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自用量的规定如下 一般每人每次可以免税携带5000元价值以上的药品,但要如实向海关申报。对数量、金额超出此限的,除没收超值部分药品按货物依法征收关税外,可并处超过规定部分商品价值50%以下罚款。 其中包含: 中药饮片500元; 人参、天麻、冬虫夏草等珍贵药材50元; 西药(包括中成药)每类不超过100元。 但大家需要注意一点是,以上个人自用量的规定仅适用于“自用的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物品。若准备进口的药品在量上明显超过了上述标准,则不能以“自用”为由要求免税,需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入境。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自用”是指个人消费和使用,如果是商用或其他非个人用途的,则不能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获得免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