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大学招收海商法硕士?
我国目前设置的海商法学专业,大多设在法学院(部)下面,也有少数设在经贸、交通和海洋大学等学院下面。这些专业的设立,大多是以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健全,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特别是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颁布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修订,为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海商法人才提供了重要契机。从1996年起,不少学校设立了海商法专业,如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 还有部分院校根据学校的特点及历史沿革开设了与该专业有关的培养方向, 如在大连海事大学的国际商务专业设置了“海商物流与保险”方向的研究生,在湘潭大学开设的 “知识产权与国际商贸”专业设置了“涉外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方向。
各沿海高校设立该专业较为集中,内陆地区的高校设立该专业则相对较少。具体开设该专业的学校如下:
1. 法学院(部)设有海商法专业的高校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
2. 经贸类专业中设有海商法专业的高校有上海交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3. 交通类专业中设有海商法专业的高校有河海大学、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武汉交通科技大学;
4. 海洋类高校中有海商法专业的高校有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目前招收海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校主要有上海海事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海商法专业硕士点。下面是对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专业硕士点介绍:
一、专业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展海商法教育的院校,具有良好的学术传统、学术经验和学术能力。1985年,即开始在本科国际经济法专业招收国际海上运输方向学生,1994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起独立招收海商法专业本科生,2003年在法学专业硕士点下开始招收海商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07-2011年,在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点下自主设置了海商法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1年成功申报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建设点,2012年在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海商法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2年成功申报为交通运输部重点学科建设点,并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海商法二级硕士点。
本专业以开展海商法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己任,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型研究和对策研究并重的发展思路,立足上海,面向长江三角洲,辐射全国,放眼国际,积极为交通事业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海商法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研究生系统地掌握宽广的法律基础理论和海商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和世界有关海商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海商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其它相关的现代科研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海事法律研究、教学和法律工作的能力。在掌握外语方面,要求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的能力,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