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学校免税?
1、设立初期,学校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2、学生食堂不缴纳营业税,学校提供餐饮服务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选择照章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选择申请代开专用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并按规定缴纳3%的税费; (三)选择申请作为一般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现在营改增后很多行业的税负都上升了,所以建议学校食堂可以不用去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毕竟不是每个行业都能有6%的进项税额的。
3、学校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项目,除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外,一律视为应税收入。
4、对高校举办的不涉及高等教育主业的教育培训项目取得的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主,同时承担部分社会培训任务,其收入扣除与人才培养相关的费用后的余额,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直接面向市场开展营销类培训,以及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