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化学校?
我姑且把“商业化”解释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形式”,那么商业化学校可以理解成“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我国目前有3.6万所学校实行了民办改革,4.5万个民办学校,1700万名学生,2009年这些学校的总收入已经达到了2800亿元,这个收入超过了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院校的年收入总和(《光明日报》2010/3/23) ,可见其“以营利为目的”的强大力量。
当然,这2800亿的收入包含了各种性质的资金、收入,我们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以营利为目的”,比如有些学校收取的学费低于公办校(相对低很多!!!),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还会提供减免学费等补助,那这部分资金显然是公益性或者准公益性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一些民办学校或培训学校的确是为了牟取暴利而存在的,他们为了赚取更多的钱,可能降低教学质量或者用劣质的教师团队来授课,这种情况在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中普遍存在(请参考我的另一个答案:怎样评价新东方、学而思等在线教育机构「烧钱」大战?)。
其实,“以营利为目的”本身并没有什么,重点是在于“以营利为目的”做了什么——它到底是改善还是恶化了社会福利【注】。如果它改善了社会福利(如解决了当地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或虽然带来了一些负面问题,但至少这些问题是可控的,并且因此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我们就不必对其进行过多的干涉;但如果它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我们就应该加以干预——例如政府可以对其收费进行限制(比如不能收太贵的费用,毕竟有些人是支付不起这么高昂的学费的),或者通过其他公共财政支出(给贫困生提供助学金等)进行弥补。
注:这里所说的“社会福利”不仅仅指个人的福利,也包括整个社会乃至下一代的福利(即所谓的外部性),因为很多教育资源的配置是带有外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