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获得签证由谁决定?
这个问题其实挺难回答的,因为申请签证的过程很复杂,牵涉到很多因素。但是要讲明白的话,我觉得可以大概分成以下几部分来谈: (一)各国/地区使领馆的职责规定 根据各国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同,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在签发签证方面的权限也不同。比如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相关的行政规章的规定,我国只有出入境管理职能,而签证则属于外交事务范畴,原则上由外交部负责,但考虑到国情实际及方便群众的原则,将外国人在中国办理签证的审批权下放给各省市的外事办公室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机构(通常为各省市外办)。 所以如果申请人在北京办理签证,最终签发签证的是位于北京的中方使领馆;如果是在上海办理的,那么最终签发的则是驻沪总领馆的签证。虽然具体执行工作往往是由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事务处完成,但这并不影响领馆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签证审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使领馆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签证。
(二)领事官员的自由裁量权 尽管法律赋予了使领馆授予签证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的签证审理过程中,使领馆的领事官员还是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的。比如同样都是因私短期赴美的B1\B2类签证,有的人因为其“赴美目的合法且正当”而被批准签证,但也有一些人因为在领馆面签时“表现不好”或是提供的信息“令人感到怀疑”而被拒签。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者被使领馆列入黑名单,一般都可以通过补充材料的方式来补救。当然,也有可能会被多次拒签。不过随着申请人多次被拒签记录的存在,被使领馆认定为存在“移民倾向”的风险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加。所以,在签证申请表的填写和申请材料准备方面还是要十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