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超过一年会被遣返吗?
近日,一名在美国的华人论坛传出“惊天内幕”:一名国内家庭收入极高的申请者,由于在加州申请社区大学的时候,填了个人收入为0,结果被美国政府抓了现行,差点儿被永久拒绝美金移民局当场表示,类似的情况还发生过很多,很多填了零的居民都受到了移民局的电话通知。
这些事实确实存在,但程度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大。2011年11月1日,移民局曾经公布了一份公告指出,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移民局对于I-131,I-539以及I-751等一些表格上“是否有收入”这一栏的填写,将会采取“实质性法律标准”,只要你的收入情况影响了您在美国境外的安全,美国移民局将不予批准。
如果被移民局认定有收入,但是没如实填写表格,申请人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申请人所填的收入少于实际收入,可能不会被裁定为虚假资料或者欺诈,这样,就会被认为是对美国社会的一些经济补偿,有可能不被逐出美国。但是如果所填收入比实际收入多,就毫无疑问地构成欺诈,除了会被遣返以外,还会被拉入美国移民局的黑名单,以后都无法再进入美国。
但对于在美长期生活的移民而言,虽然申报收入的规定已经实施,但是只要主动申报,影响不会很大。
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律中心资深移民律师何苏杨指出,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13条b款的规定,如果美国永久居民或者公民的亲戚朋友处于某种紧急的困难,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是可以提供帮助的,甚至还可以通过捐赠的形式,捐给当地政府或者福利机构。但是,“这种帮助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或者含有目的性的,就会被美国移民局认为,你提供的这笔资金,不是为了紧急困难,而是为了获得移民美国的机会。这样,就会成为一种欺诈,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有这种想法”。
美国领事馆工作人员也表示,从中国内地或中国香港去美国探访亲属,无论是否持有探亲签证,在美居留时间均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主申请人是在美国永久居民或者公民,则最长可允许居留180天。如果超期居留,则被认定违反入境规定,将会被逐出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