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公民全球征税吗?
为了全球避税和反避税,G20集团设立了特别协调人(SPOC),来协调各自国内的相关法律机关:美国设置了一尘社,英国设置了一木社,德国设置了一社……而葡萄牙为了加强该国在反避税和全球征税领域的合作,与OECD签署了“防止避税和制裁税收违规行为等多边协议”。于是,OECD成员国的税收机构都设下了防逃税的天罗地网,在全球“布网捉逃”。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安排尚未具体落实。葡萄牙在欧委会的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时期,就签署过类似协议,可却从未认真实践过。即使到了实行共同农业政策的荷兰,也没有严格执行协议。直到在荷兰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该问题才得以被正式提出。如果欧盟没有采取行动,那么欧洲公民就有必要联合起来,通过公开指责的方式,逼迫欧盟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无论欧盟还是OECD,他们的初衷都是好的。G20集团要防止全球失序,而欧盟和OECD则需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全球反避税行动。然而各国为了本国利益,却只追求协议的形式而忽略了根本。这种“国际私法”应当被修改,防止跨国犯罪,维护公序良俗。
既然国家间可以“共谋”全球征税,那么为什么公民不能联名反对?
简言之,欧盟的跨国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但普通民众却并不知情。就算知情,他们也无法代表公司说话,即使呼吁,也无济于事。若说欧盟旨在维护经济公平秩序,但其手段过于狭隘,且做法不够透明。如果欧盟不能为成员国提供法律协助,那么“避免双重课税”就属于子虚乌有。成员国税法和各个公司税例之间相互矛盾,欧盟对此却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