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学生型大学有哪些?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都坚持以学科为中心,形成了独立的、等级分化明显的学科体系。其中,清华和北大等少数高校是名副其实的研究型大学,而其他大部分高校都停留在学生型大学这个阶段。学生型大学主要靠学生来满足自身对生源和经费的要求,同时,高校的院系和科研力量多以非教学、培训为目标,主要致力于发展科学研究,开展社会服务,这类高校的特点是资源集中在少数专业,大多数院系规模小、力量薄弱。
欧洲学生型大学主要有四所,分别在英国、德国、法国和芬兰。它们都是基于大学内部的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来组织大学的各项活动,以满足学生多方面的发展需要。它们的主要特点有:
一、形成合理的院系结构,每个院系都是一个学科中心。以学生为中心来设置院系,有利于确定学院在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学院可以根据自已的力量开展相应的活动,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需要确定教育项目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改革,把学院的培养目标与整个大学的总体目标密切联系起来。
二、学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较强的办学自主权。学院在保证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教学的前提下,有充分的权利自主安排全院的工作,自主决定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招收名额,选择招生的对象和条件,决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手续、考试办法、专业方向、科研课题与训练科目,有权决定全院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三、学院具有高度的自治权和权力。学院主要行政人员(包括领导者、办事人员、工作人员)的任命,一般是由本学院民主选举产生,学院行政领导的任期,一般也规定由本学院民主选举产生。
四、学院的权力结构。学生型大学的权力结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大学理事会和其下的各种委员会,它们对大学的各个重要事项拥有决定权,大学的所有职能部门都必须向它汇报工作;二是各个学院院长组成的二级委员会,它们对学院内的各种事项拥有决策权;三是各系主任,他们主要对学校赋予各院的权力如实行使。
欧洲学生型大学的管理模式是大学以学院为基础,在大学的总的政策指导下,各学院在自身的领域内制定具体政策,形成一个由上而下,又由下而上的多层次的体制。它着重强调学院的自治和管理,各个学院都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学科发展计划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