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是永居吗?
“绿卡”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不同国家设立签证制度的目的和方式不尽相同; 有些国家的签证只是入境许可,即表明你可以入境该国(比如美国B类签证),但并不能在该国长期居住; 而另一些国家的“签证”则是允许你在国外使馆或领馆的授权机构办理永久居留证的申请手续。有了这些国家的“签证”就相当于你申请了永久居留证,待永久居留证下来以后,你就有“绿卡”了。
常见的需要先申请“签证”再申请“绿卡”的国家有美国和加拿大。 在美加两国,能够拿到绿卡就意味着申请人及家属已经获得了该国的永久居留权。因为绿卡是美国移民局签发、国务院核准的永久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由移民总监签发给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是外籍公民有权在美国境内居留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获得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境外居留权和在美国自由通行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获得了美国的绿卡就等于拥有了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的权利,而且其子女也享有美国当地免费中小学教育以及享受和美国公民同等的优先权利,但是想要一直保留绿卡身份就必须持续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并继续保持永久居民的地位。否则有可能被吊销绿卡甚至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