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彻斯特是个城市吗?
不是,“曼彻斯特”并不是一个城市,而是两个城市的统称。 “曼彻斯特”在英语中Manchester一词,可以表示两种含义,一种是表示“曼彻斯特城(Manchester)”,另一种是表示“曼彻斯特郡(Manchester)”。不过一般来说,Manchester前面有定语修饰时,意思才是后者——“曼彻斯特郡”。 而在英国地图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英格兰西北部的约克郡-坎布里亚地区,确实有两个名为“Manchester”的城镇和地区,它们就是曼彻斯特市与曼彻斯特郡。 那么,为什么同一个名字会同时指不同的具体地点呢?这得从中世纪说起。 在中世纪晚期,英王约翰由于债务问题,将包括曼彻斯特在内的许多土地都给抵押了。1267年,蒙福特伯爵乔治·德·孟特菲尔德从国王手中买下了曼彻斯特的领主权利,成为当地实际上的统治者。 不过,曼彻斯特并非伯爵的领地,因为在当时,伯爵的领地通常是由国王直接封赏给个人的。所以,尽管伯爵对曼彻斯特拥有司法权,但他并没有权力将该地征收为自己的直属领地。为此,他使用了“欺骗性”的手段——一方面,他以王室名义宣布没收奸臣罗伯特·弗罗格姆的一切财产;另一方面,他又通过签订特许状的方式,授予罗伯特在曼彻斯特享有的权利。 这样,在表面上,罗伯特成了曼彻斯特的领主,而实际上,他是受命于伯爵的代理。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代理关系被代代相传地延续下去,以至于人们已经忘记了罗伯特其实只是个代理人。于是,这个由伯爵授意假借罗伯特之名的集团,实际上成为了曼彻斯特的真正领主。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他们以“曼彻斯特伯爵及全境领主”自居,并设计了一枚带有两只狮子的徽章。随后,他们把这枚印有狮子图案的徽章绘在当地盾牌的四角,以表示自己作为曼彻斯特领主的地位。
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两个地方都以同一枚徽章为标志,但它们之间的关系却并不紧密:曼彻斯特郡位于大曼彻斯特地区,而曼彻斯特市区则位于兰开夏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