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外工作档案怎么办理?

衡简君衡简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办过不少出国工作的客户,按我们国家的政策规定,出国工作的人应该是在国内有过工作经历的,那么这样的工作经历就会在你的人事档案里有所记录(如果没有记录,就不能算国有在编职工,也就不能按照干部身份办理)。你的档案应该是你退休时的依据;如果没在档案中体现你的工作经历,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能证明你是这个国家机关或国企正式员工,并且满足退休年龄条件的话,也可以按这个身份办理退休并享有退休金领取待遇。 但现在你要去外国工作,问题就来了:你的档案资料中缺少了最重要的东西——你的工作年限证明。也就是说你的档案材料无法有效证明你的工作经历。这时你就要想办法让工作单位给你补一份在职证明,以证明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身份。

1.如果你没有签订三方协议,那么可以直接找人才市场代签(需要提供接收函);或者直接找到新公司后,让新公司出面帮你解决。 2.如果你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还没到报到时间或者原合同期未满,那么你需要先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解约,然后让新单位重新发offer。不过这样对你来说有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失(如违约金的支付等)。

3.如果你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且到了报到时间或原合同期满,而你又不想去该公司上班了: 第一种情况,原单位同意你解除合同的,你可以直接向新的用人单位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让新的用人单位为你补办手续; 第二种情况,原单位不同意你解除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达不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上述问题,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保障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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