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还要办工作许可吗?
“绿卡”是一个统称,它包括了长期有效的居留许可证(绿本)、工作类的居留许可证和工作类居住证(蓝本)。 如果是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或者转为其他类型签证,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在签证有效期内办理;如果签证过期,则需要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免予办理签证延期或者变更:
(一)在中国有永久居留权的;
(二)对中国政府主办或认可的机构具有重要公益性贡献的外国人;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显著经济价值的特别优秀人才或者急需紧缺人才。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制定具体标准并监督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对符合条件且确需延长在华停留时间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批准其申请,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45天。 对不符合条件但在华确有困难的外国公民,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可发给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居留证件。 也就是说,对于符合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签发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不需要通过工作签证转换!
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即使申请人获得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也需要每12个月在当地更换一次身份证(护照),并办理签证延期或者换发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