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没有遗产税吗?
澳大利亚是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的,所以在澳洲财产继承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 首先需要到登记处(Land Registry)或者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House)办理继承人继承权证明(Certificate of Succession);
然后再到银行、房产中介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但如果是海外继承人想要继承在澳资产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要办理CIT,即海外继承人税务通知书(Citizen’s Institute Taxation Notice),由TAAF(Taxation Administration Act 1953)下的《海外资产所得税》规定而得。
如果所继承的资产是股票或债券之类的有价证券,那么就在相关机构进行过户的时候一并提供CIT就行了;如果所继承的资产是在澳房地产,则需先进行产权变更,然后在变更的过程中一并提交CIT。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办理CIT还是继承人证明,都需要向税务局提供所有继承资产的详细清单,包括股票代码、债券代码、房产地址等等以便于税务评估。 总之比起国内复杂的遗产税费计算和征收方式,澳大利亚在这方面的立法显得非常单纯易行。
澳大利亚继承相关的法律,是各个州政府自己制定和执行的,而澳大利亚的遗产税是在1979年10月份被废止的。换句话说,在1979年10月之后,去世者在澳大利亚境内外的资产都不需要为其缴纳遗产税。在去世者生前,澳大利亚的收入税收法已经对其所得包括投资所得和各种福利等进行了规定,并将这些收益合并记入本人的应税所得中征税。
如果去世者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生前也没有把澳大利亚当成税收之家,那么去世者的在澳和海外的所有资产将合并计入遗产税前总值中,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估价和分配;如果去世者为非澳洲永久居民,且生前在澳的收益没有计入当年报税所得中(如非澳永久居民出租房产每年的收益不需要并入当年申报的应税所得内),那么去世者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遗产(包括生前赠送的)要征收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征收遗产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人通过非正常和欺骗手段避税。
继承遗产的受益人可继承去世者的应税资产成本,而非资产的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如果去世者以10万澳币的成本买进了一套住宅,但去世时住宅的市场价已经卖到50万澳元,那么继承该住宅的受益人可按照澳税法规定,以10万澳元的成本价计算将来转让住宅时的资本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