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黑工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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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用一句法律条款 “ 外国人登陆证制度”中有关“合法居留身份”的定义是,“指根据本法的规定,作为在日外国人依法取得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 在日期间持该证件的居住期限超过3个月但不满1年的,属于“在日合法居留的身份”; 《出入境管理法》中关于“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的划分”提到,“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 根据上述两条法规, 日本政府的认定如下: (一)中国人以留学、短期商务为名赴日,实际上进行打工的行为——违法! (二)中国人没有办理任何签证或超出签证规定期间留在日本,并从事劳动收取报酬的行为 ——违法!

三)中国留学生取得学校颁发的《在学证明书》后,利用假期或者在学期间偷越边境进入日本,并且找到工作参加社会活动赚取生活费的行为——违法! 也就是说除留学生以外其他人以其他理由申请办理居留许可获得批准后,是在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前提下在日本打工。而留学生在没有退学、吊销签证等情况下,是在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寒暑假打工。

对于“以学习为目的”的签证申请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材料来支持申请的成立。而且日本入管局对这类签证的审查非常严格,一旦发现申请人有嫌疑,哪怕只有一点,都会做出拒绝签发的决定。所以楼主的猜想是不合理的。 另外补充一下 《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七)项对“给予签证的条件及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七)符合上款各项规定之外,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聘用或受雇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给予其入境许可。 ”

这条法规给与了部分没有正当理由的人以入境资格。但是,这一条件限制较为宽松,只限于“确需聘用或受雇”的外国人不具备理由办理签证的情形,并且仅限于“入境许可”,即只能暂时性出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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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在大连做建筑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日本人,因为他是包工头手下的翻译,所以和他关系很好,经常和他聊天扯淡。 他和我说起他曾经在中国打工的经历,那时候没有护照签证这些玩意儿,也没有移民局之类的管理部门来查这些人的信息。当时中国的治安也不是那么好管的,尤其是农村,很多地方的村子连村干部都不知道自己村有多少人。他就带着几个老乡开着一辆破旧的中吉普车到处晃悠,看到有干活的农民就上去问问有没有人要打工的,然后拉上车就去干几天活挣点钱。 后来因为他是日本人,中国人对他很优待。比如工地上的饭菜不好给他吃饱,他就自己去市场上买猪骨头什么的回去用高压锅煮了喝,或者自己买点大米煮饭。晚上就在工地上住。白天干活没力气了就躺在树荫下乘凉,偶尔和当地的老乡们聊聊天。反正就是非常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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