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哪个学校的?
谢邀~ 戴维是布兰代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的本科生,就读期间在经济学、数学和统计学等学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之后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深造,并于1969年取得律师资格。
毕业后,戴维曾在波士顿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不久后被总统尼克松任命为新法(《平等就业机会法》)的首席立法助理。 新法出台后,戴维成为平权运动的先驱,并因此多次受到总统理查德·尼克松的接见。作为平权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他先后担任了总统特别顾问、总统公民权利顾问、总统国内政策顾问,并在许多问题上向尼克松提供了关键性的建议。 除了政治生涯外,戴维也是个出色的律师。他在美国最高法院代表政府打赢了与缅因州宗教学校有关School Prayer的案件。他还代理过“奥立佛案”(该案最终使罗尔斯的《正义论》问世)、“韦伯斯特案”以及“巴里蒂案”(该案涉及美国海外收购问题)。 除了在美国本土颇有建树外,戴维还参与了一系列影响世界进程的事件。他是曼德拉自由宪章的起草人之一,也是坦桑尼亚前总统尼雷尔的私人律师。 在20世纪70年代,他还是印度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重要顾问。在20世纪80年代,他曾代表津巴布韦谈判脱离南非独立的问题。 戴维还是一位十分多产的作家。他的著作包括The Coming Revolution (1970)、Poverty and Progress (1973)、Unfinished Business(1975)、Equality in America (1980) 和Facing Up to the American Dream (1991). 他主编的丛书“哈佛系列”(Harvard Economic Perspectives)在学术界颇具影响力。他还曾担任《纽约客》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