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多少個省?
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因此它的行政区划和美国的不同:不是州而是省(或地区)。 在加拿大历史上省这个概念出现过几次变化,而到现在,它已经变成了一个政治术语了。 1867~1949年,加拿大有四个省:安大略、魁北克、新斯科舍和新布伦瑞克;
1950年后,为了促进西部的发展,加拿大的两个新的省——不列颠哥伦比亚和爱德华王子岛诞生;
1999年底,加勒比海中的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自封为第二个省。 但是,这些省份的划分并不是按照人口来划分的(当然也不是按照面积),例如面积最大的阿尔伯塔省却是人口最少的省之一,相反,人口最多的魁北克省却只有两千多万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那么为什么要设置这么多省的行政区域呢?这是因为加拿大是移民国家,过去的许多殖民地都是独立时保留了它们的旧名字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的。今天加拿大的省份中有一半以上的名称是英国殖民者命名的,它们大多以英王的名字命名。如魁北克省的省会蒙特利尔市原名“魁北克”,爱德华王子岛省的名称为该岛上著名的城堡——夏洛特堡所在地,不列颠哥伦比亚的首府维多利亚市以女王维多利亚的名字命名等等。
总之,加拿大的地名大多具有浓郁的欧洲色彩,这与我们所熟悉的美洲地名完全不同。